IPO案例:发行人对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存货计提全额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发布时间:

202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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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问题

申报文件显示:
发行人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考虑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基础上,将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部分计提全额存货跌价准备。
请发行人:
补充说明发行人目前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部分计提全额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可比公司对比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问询回复

1、 公司目前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发行人计提存货跌价的具体政策是:资产负债表日,发行人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二者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基于谨慎性原则,在考虑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存货跌价准备的基础上,将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部分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后续实现该等原材料的使用,则进行存货跌价准备的结转处理。

因发行人各期末的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其最终产品的附加价值较高,原材料较少出现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而计提跌价的情况。出于谨慎考虑,发行人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部分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发行人目前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 对于连续三年未使用的部分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

按厂家指定的保存方式, 生物大分子性质的原材料可以保持较长年限的生物活性,但科研热点会发生变化, 由此导致发行人前期采购的原材料因为不符合科研热点在一段时间内留存。发行人基于谨慎性的原则,对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的退货金额分别为 45.16 万元、 167.11 万元、 19.25 万元,占各期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3%、 0.59%、 0.07%,退货比例较低,且不存在因产品及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客户诉讼、纠纷的情形。因此,发行人原材料的留存期限较长不影响产品质量。

综上, 经核查,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认为, 发行人对连续超过三年未使用的存货全额计提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 
 

注:本案例为瑞博奥创业板IPO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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