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与外协供应商合作模式是委托加工还是采购产品,如为采购产品,其与其他类别供应商的区别
发布时间: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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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问题
属冲压件直接加工成产成品后再销售给发行人。
问询回复
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 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 之“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补充披露如下:
(五)外协采购情况
1、与外协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及与其他类别供应商的区别
公司与外协供应商的合作模式包括委托加工与采购产品两种。具体而言,委托加工系由公司提供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外协厂商安排人员进行生产,该部分主要为手工等简单的加工工序,发行人支付加工费。采购产品主要由公司提供设计图纸、技术参数等要素,由外协厂商按照要求采购相关原材料并加工为产成品或半成品后销售给公司。
公司向外协供应商采购产品与其他类别的供应商采购的主要区别在于:公司向外协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为外协供应商根据公司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参数进行生产后的产成品或者半成品;向其他类别供应商采购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相关产品的上游原材料,为供应商对外销售的通用原材料,具有标准化的特点,需经进一步加工后方可形成产成品或半成品。
2、外协金额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各期, 公司外协采购金额分别为 8,216.83 万元、 12,501.11 万元和13,892.34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上述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况。
3、公司向外协厂商销售半成品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发行人向外协厂商销售半成品,主要涉及勤德五金。发行人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产品系由金属材料与粘贴材料、泡棉等材料加工而成。为加工发行人图纸要求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勤德五金需将其冲压的厚型金属材料与模切半成品进行结合,故其需外购模切半成品。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半成品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主要原因如下:
(1)发行人与勤德五金的销售、采购业务均独立签订了购销合同或订单,对价格确定方式、质量标准、物料转移风险归属等有明确约定;
(2)根据发行人向勤德五金的销售合同,发行人将商品交付到勤德五金的仓库或指定地点,勤德五金验收后,商品所有权及控制权已转移给勤德五金,同时其承担商品相应的存货风险,包括保管和灭失、价格波动等风险;
(3)公司及勤德五金具备完整的销售定价权,根据双方的采购及销售合同,采购价格由双方协商后,最终以供货方确认的订单为准;同时,双方在确定销售价格时均会遵循询价、比价、议价的市场化流程,勤德五金对外采购其加工所需的模切半成品时,会向多个供应商进行询价,综合测算其生产所需的成本费用后向发行人报价,并非简单根据向发行人采购的模切产品的价格进行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
(4)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的回款与勤德五金向发行人销售的回款相互独立,勤德五金承担了其产品销售对应账款的信用风险;
(5)发行人向勤德五金销售的精密功能件半成品经勤德五金最终生产完成后货物形态发生了一定变化,由柔性的模切类产品变为具备紧固、支撑等功能的金属精密功能结构件。
综上,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向勤德五金的购销业务采用总额法进行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