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案例:现场督导发现发行人研发工时统计依据不充分且存在填错情况;内控问题整改情况、研发内控建立及完善情况
发布时间:
2022-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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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非研发人员和研发人员的划分及薪酬分类
2、 非研发人员和研发人员参与研发工作的工时统计过程
报告期发行人非研发人员和研发人员的薪酬分配依据公司日常管理的《研发月度工时明细表》。研发助理按月汇总制作《研发月度工时明细表》,其依据来源于当月在研项目情况和参与研发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具体形式包括查阅研发立项报告、研发人员工作日志等),最终经与研发人员沟通确认后填制研发工时,并结合项目进度及结项报告、研发项目台账登记信息等综合确定。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工时的统计和审批按照企业制定的《研发工时管理制度》执行,具体如下:
①行政人事部每月初负责根据员工每天出勤或打卡信息整理研发人员和 非研发人员上月的出勤情况, 制作《月度考勤统表》;
②研发中心的研发助理根据在研项目情况和参与研发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结合人事提供的《月度考勤统表》,将参与研发工作人员的工时分配至具体研发项目,汇总制作《研发月度工时明细表》后并提交研发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
③研发中心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各项目工时分摊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薪酬至对应的研发项目。
3、 董宁、唐世悦参与研发工作较多的原因,是否存在将非研发活动计入研发活动的情形
(1)报告期董宁、唐世悦研发薪酬分配具体情况
(2)董宁、唐世悦参与研发工作较多的原因
报告期内,董宁、唐世悦参与研发工作较多主要受发行人业务发展阶段、个人精力分配情况,以及其专业科研能力和工作经验综合影响。
①董宁、唐世悦均具备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相关专业背景,具有扎实的数学物理基础,在半导体物理、高速电路设计、图像处理算法等技术领域有深厚的技术积累;作为公司成立初期产品研发项目的负责人和奠基人,二人长期从事公司在工业机器视觉方面新产品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在公司目前已经申请并获得受理的 100 余项专利中,董宁作为专利发明人有 70 余项,唐世悦作为专利发明人有 10 余项。
②报告期前期(19 年和 20 年),公司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日常管理事务并不繁杂,董宁、唐世悦在处理日常管理工作之余,工作重心仍放在公司产品研发中,董宁主要负责总体设计和算法开发,唐世悦主要负责硬件设计和调试;随着公司主要产品定型、研发技术储备和研发团队逐步成熟,二人参与研发活动的比 例逐渐下降,2021 年起唐世悦开始专职负责公司生产和质量,不再参与研发活动, 2022 年起董宁也将日常工作重点转移至企业管理,研发活动方面主要把控研发方向和技术难点攻关,其薪酬也不再进行研发费用的分配。
(3)董宁、唐世悦是否存在将非研发活动计入研发活动的情形
董宁和唐世悦具备从事公司研发的专业背景和技术能力,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两人经常参与具体研发工作,对公司产品迭代和技术进步作出较大贡献,两人均为公司多项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之一,且两人均被政府评为技术领军人才。
虽然报告期内董宁、唐世悦的职务分别被认定为公司总经理和制造总监,但两人仍会将相当部分精力投入到公司研发活动中,这既符合公司技术驱动型经营特点,也符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对优秀人才充分利用的特点。报告期内董宁、唐世悦参与研发活动均有相应的日常研发工时统计,两人参与公司研发活动是真实的,对两人研发工时的统计是准确的,董宁和唐世悦不存在将非研发活动计入研发活动的情形。
4、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工时统计依据不充分且存在填错情况的发生原因
(1)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工时统计依据不充分的发生原因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工时的依据主要为研发人员的工作日志。由于公司未强制要求研发人员在工作日志中直接明确记录每人每天参与的研发项目工时情况,导致研发助理统计的研发人员工时情况与研发人员的工作日志无法直接明确的对应,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工时统计依据不充分。
(2)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存在填错情况的发生原因
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存在个别细节性错误,如年份有误、研发工时明细表与研发台账存在不一致,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①研发台账中线扫描成像测试技术研究项目参与人员遗漏董宁系研发台账主要依靠手工进行登记导致个别错误;董宁研发工时明细表中显示 34-15 研发项目时间为 2021 年 6 月至 2021 年 11 月,与备注信息时间不符,主要系研发助理在填写备注信息时,由于手误,将 2021 年写成了 2020 年,导致备注信息存在细节性错误。
②唐世悦工时明细表备注信息显示其是 7K/8K/16K/43M 相机的负责人,报告期内的研发台账中的研发成果无 7K 相机,主要系备注信息是指唐世悦历年来负责的产品研发主要为 7K/8K/16K/43M 相机, 7K 相机研发是发行人 2019 年以前已经研发完成的项目,故而在研发台账的工作或成果中未体现。
综上,研发人员研发工时明细表工时统计依据不充分的发生原因主要系发行人未强制要求研发人员在工作日志中直接明确记录每人每天参与的研发项目工时情况,存在填错情况的发生原因主要系手工统计产生的个别误差。
5、发行人研发领料、研发工时统计等内控问题整改情况、研发内控建立及完善情况
(1)研发领料内控问题整改情况
发行人对研发物料领用和后续使用中存在的内控问题实施以下整改措施:
① 加强研发领料的控制,避免超额领料
研发人员在 OA 系统中提交领料数量和对应项目,由研发助理在 ERP 中提出领料申请并制单,由研发总监和制造总监审批后,研发助理至仓库领取物料并在研发物料管理台账中进行登记;研发助理每月结合研发项目材料预算核对物料实际领用情况,避免超额领料,内审专员对研发物料领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② 建立研发物料管理台账,对主要物料使用情况进行登记管理
考虑研发物料品种、型号繁多、单位价值较低,发行人对单位价值较高的物料建立研发物料管理台账,对领料之后的后续使用及结余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各期末未实际使用的研发物料办理退库手续,保证材料费用确认的准确性;对于单位价值较低的物料,在控制集中领料数量合理的前提下,于领用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再进行实物的登记管理,同时规范公司研发物料定期盘点制度,保证账实一致。
③ 建立物料预报废台账,对拟报废物料进行管控
研发助理根据研发盘点结果以及研发人员反馈的物料报废信息, 建立物料预报废台账,研发中心每季度召开部门报废处置会议,对拟报废的物料和成品进行确认;会议确认物料拟报废后,研发助理在 OA 上面发起报废申请流程并将报废 清单及报废物料流转至工程技术中心进行检测,工程技术中心测试、审批后,再由财务部、研发总监和总经理确认审批并进行物料集中处置或报废处理。
(2)研发工时统计内控问题整改情况
发行人对研发工时明细表编制过程中存在的内控问题实施以下整改措施:
①规范研发人员工作日志的填报
进一步规范研发人员工作日志的填报格式和填报要求,要求明确填报每日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归属研发项目等信息,对于无法直接归属具体研发项目的作为研发通用工作填报。研发助理次月初汇总研发人员工作日志,并依据工作日志编制工作日志月度汇总表。
②加强研发工时统计表编制的复核
研发助理月初将上月的研发人员工作日志月度汇总表提交至 OA 系统,由各研发项目负责人审核汇签,并根据经审核的工作日志月度汇总表,汇总编制研发中心月度研发工时统计表;月度研发工时统计表经各研发项目负责人审核后,交由研发中心负责人审批,最后报财务部进行研发薪酬分配;内审专员对研发人员工时管理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3)研发内控建立及完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制定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包括:研发项目可研分析、审批立项、实施与管控、结项与评价等流程的制度规范,并对研发材料领用、研发人员工时管理、研发样机管理等与财务相关的关键流程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进行控制,以保证发行人研发活动的有效开展,研发费用的准确核算。研发内控执行过程中,发行人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进行制度的整改和完善,同时培养和强化全体员工对制度的敬畏心和责任心,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效果进行监督,保证相关制度得以有效执行。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与研发活动相关的内部控制已基本建立健全,就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内控相关问题发行人已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发行人与研发活动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