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商配合提供期末存货函证、下游客户核查的比例较低的原因

发布时间:

2023-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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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入核查。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说明贸易商配合提供期末存货函证、下游客户核查的比例较低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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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贸易商配合提供期末存货函证、下游客户核查的比例较低的原因

(一) 贸易商配合核查的比例较低的主要原因

1、贸易商的下游客户均系其自主开发,基于保护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保护其商业利益,配合终端核查的意愿较低

贸易商与公司系平等的合作关系,贸易商下游客户均系其自主开发,贸易商向下游客户自行定价、供货和收款,由于下游客户信息属于其重要的商业机密,与经销商不同,公司对其销售区域或销售渠道并无保护,基于保护商业机密和客户隐私,维护其自身商业利益,经公司与贸易商客户多次沟通,仍仅有少部分贸易商客户愿意提供下游客户情况。

2、贸易商客户数量较多、相对分散,单个客户平均销售额较小

从贸易商客户数量来看,报告期各期,公司贸易商客户数量分别为 480 家、699 家、 714 家和 329 家,数量较多、相对分散。同时,部分贸易商系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临时零星采购,从报告期贸易商单个销售额来看,单个客户平均销售额分别为 4.38 万元、 4.69 万元、 8.87 万元和 9.12 万元,户均交易额较小,不愿配合公司进行终端核查的比例较高,故总体核查金额较小、核查比例相对较低。

经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资料,康力源的公开披露信息显示其境内贸易商客户,因数量多、分散小额等特点,终端销售的核查比例也同样相对较低(报告期各期,康力源境内贸易商的存货回函覆盖率分别为 12.28%、 24.67%、 43.17%和 42.00%)。

综上,贸易商配合提供期末存货函证、下游客户核查的比例较低具有商业合理性。

(二)公司对贸易商客户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并结合不同程序对贸易商收入真实性进行核查

公司对贸易商客户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贸易商不存在为配合公司完成业绩而提前铺货的动机,同时也通过不同程序对贸易商收入实现的真实性进行了核查:

1、对贸易商客户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

由于贸易商客户普遍销售规模较小,其采购具有一定的临时性,为控制信用风险,公司对贸易商客户制定了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基本采用款到发货,或预收一定比例、发货/见提单后付清余款的政策。贸易商压货使得其资金压力较大,快速的资金周转效率是经营发展的必需条件,因此贸易商客户不存在为配合公司完成业绩而提前铺货的动机。

2、结合不同程序对贸易商收入真实性的核查比例较高

结合函证、访谈、海关数据核对、细节测试、资金流水核查、退换货情况、终端穿透等不同程序,对贸易商收入实现的真实性进行了综合核查,剔除重复客户的核查因素后,其中报告期各期经函证、访谈及细节测试核查的贸易商收入占比分别为 58.55%、 53.33%、 65.67%、 68.30%,核查比例较高。

3、对经销商和贸易商总体的终端核查比例较高

对经销商和贸易商收入总体的终端核查比例较高, 具体核查比例如下:

综上,贸易商配合提供期末存货函证、下游客户核查的比例较低具有商业合理性,但已通过函证、访谈、查询海关出口数据等综合核查方法对经销商和贸易商总体进行了较高比例的核查,以保证公司营业收入总体核查比例。

注:本案例为渡远户外创业板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