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发现发行人未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盘点后未形成差异情况原因分析; 发货单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等;存货相关内控瑕疵整改

发布时间:

2023-06-05

分享到:


问询问题

现场检查发现, 1)发行人未对低值易耗品实行保质期管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2)发行人在盘点后未形成盘点差异情况、差异原因汇总分析;3)检查抽样中发行人存在采购订单、入库单产品型号与实际到货的产品型号有差异,实物到货后,发行人采购部未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订单和入库单进行调整;发货单的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部分材料出库单未签字、未对所有材料出库单妥善保管、个别材料出库无规范单据(研发项目借用)等情形。
请发行人说明:
······
上述入库管理和存货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瑕疵的整改措施及其执行情况,对财务报表是否存在影响,截至 2022 年 12月 31 日发行人相关内控是否健全且有效执行。
 

问询回复

1、关于发行人未对低值易耗品实行保质期管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未对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

公司低值易耗品主要为劳保用品和备品备件,报告期各期末的价值较小,由于劳保用品和备品备件能存放较长时间,保质期较长且期后被陆续领用,故公司未实行保质期管理。

现场检查前,由于低值易耗品单价低,价值较小,公司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未进行盘点。现场检查后,公司的整改措施为:库房每季度对低值易耗品实施定期盘点,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监盘,确保盘点工作实施到位、低值易耗品账实相符。

公司已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对存货(包括低值易耗品)实施盘点。经盘点,低值易耗品不存在盘盈或盘亏情况,且不存在货损或无法使用的情况,故前期低
值易耗品相关内部控制瑕疵不会对财务报表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现场检查后,公司已对低值易耗品相关内部控制瑕疵进行了整改,相关内部控制瑕疵对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内控健全且有效执行。

2、关于发行人在盘点后未形成盘点差异情况、差异原因汇总分析

现场检查前,公司库房管理总体较为规范,对存货的实物管理到位, 公司针对盘点差异均及时查找了原因并进行了账务处理,确保账实相符。由于盘点差异较小,公司未形成书面的盘点差异情况说明及差异原因汇总分析报告。

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该内部控制瑕疵, 公司积极整改, 明确要求对所有仓库的存货进行盘点,如存在盘点差异,均须形成盘点差异情况说明及差异原因汇总分析报告,并根据公司的授权审批范围,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批。公司于 2022 年末和 2023 年第一季度末,针对存货盘点差异均形成了书面的情况说明及原因汇总分析报告。

现场检查前,虽然公司在盘点后未形成书面的盘点差异情况说明、差异原因汇总分析报告,但公司针对盘点差异均已及时进行了账务处理,因此相关内部控制瑕疵对公司财务报表不会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现场检查后, 公司已对盘点差异相关内部控制瑕疵进行了整改,相关内部控制瑕疵对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内控健全且有效执行。

3、关于检查抽样中发行人存在采购订单、入库单产品型号与实际到货的产品型号有差异,实物到货后,发行人采购部未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订单和入库单进行调整;发货单的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部分材料出库单未签字、未对所有材料出库单妥善保管、个别材料出库无规范单据(研发项目借用)等情形

针对上述内部控制瑕疵,公司积极整改,整改措施为:

(1) 从 2021 年开始, 公司要求库房部门在进行收货确认时,严格按照收货通知单的产品型号(在 ERP 系统里, 收货通知单的信息由采购订单生成,两类单据的产品型号一致)和实际到货的产品型号进行对比,若出现产品型号有差异,则通知采购部重新制作采购订单、 收货通知单, 或者拒收。库房部门只有在收到的实物与收货通知单一致的情况下, 才允许采购部门将实物报检,质检通过后,系统生成入库单(在 ERP 系统里,入库单的信息由收货通知单自动生产,两类单据的产品型号一致),实物完成入库。经整改,公司有效规避采购入库单与实际到货产品不一致的问题;

(2)公司在 ERP 系统中设置发货单的制单人与审核人权限分离,整改后不存在发货单的制单人与审核人为同一人的情况;

(3)材料领用时,库管根据计划管理部审核后的领料申请单打印材料出库 单,领料员清点接收物资并在材料出库单上签字,库房对所有材料出库单按月整理并妥善保管;

(4) 针对个别材料出库无规范单据的情况(研发项目借用) 作出如下整改:公司已杜绝线下通过手写单据借料的情形,各部门若存在借用材料的需求,均须提前通过公司线上 OA 系统发起借用材料申请流程,流程中注明借用材料名称、数量、预计归还时间等信息,经相关部门负责人、 计划管理部、库房审批后方可借用,并于归还后在流程中归档。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瑕疵已整改,且对财务报表不存在影响,截至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健全且有效执行。

 

注:本案例为佳驰科技科创板IPO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