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未严格按照 BOM 单和 ERP 执行,整改过程,成本核算各项单据目前与 ERP、财务账面等匹配情况

发布时间:

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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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询问题

根据申报材料:申报前,公司财务核算曾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如按发货确认收入,成本核算未严格按照 BOM 单和 ERP 执行等,中介机构辅导及核查后进行了整改。
请发行人说明:
公司财务核算中对于收入成本核算相关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整改过程,新流程的运转情况,财务部门是否已能独立按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历史上调试验收单据保存的完整性,成本核算各项单据目前与 ERP、财务账面等匹配情况。
 

问询回复

一、公司财务核算中对于收入核算相关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整改过程,新流程的运转情况,财务部门是否已能独立按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历史上调试验收单据保存的完整性

(一)公司与销售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与销售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公司与客户签署销售合同,完成产品生产后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地点;公司对产品进行调试,调试完成后,客户签署调试报告;公司设有专人对调试报告相关信息进行台账登记,并对调试报告进行归档。

(二)公司收入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公司收入核算不规范,主要原因系:财务人员对《企业会计准则》的理解不准确,为使财务报表中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金额保持一致,故根据已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确认收入。

(三)与收入核算相关的调整及整改过程

2021 年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开始对财务人员进行辅导,加深其对《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准则的理解,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规范,即客户签署调试报告后确认收入。调整后的收入确认时点符合同行业惯例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针对财务报表中的销售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金额的差异,对于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但已开具发票的销售业务,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公司已及时申报纳税;对于已达到收入确认时点,但尚未开具发票的销售业务,公司已按照收入确认时点作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收入核算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历史上调试报告保存完整。公司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调试报告签署的时间对2020年度各项目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调整。2021 年起,财务部门已能独立按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

二、公司财务核算中对于成本核算相关业务流程的调整及整改过程,新流程的运转情况,财务部门是否已能独立按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成本核算各项单据目前与 ERP、财务账面等匹配情况

(一)公司与成本核算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成本核算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具体如下:公司对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领用,产成品生产入库等情况均已在 ERP 中完整体现,原始单据保存完整。完工产成品成本核算均借助 ERP 系统进行。

(二)公司成本核算不规范的原因

公司成本核算不规范,主要原因系:在 ERP 系统运行初期,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 ERP 软件的操作流程,导致产品 BOM 表中材料单价未及时进行更新,导致完工产品成本分配不准确

(三)与成本核算相关的调整及整改过程

2021 年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开始对财务人员进行辅导,要求并指导公司对产品 BOM 表进行重新梳理,并结合 ERP 中存货收发存数据,对 2020 年、 2021年 1-9 月产成品成本进行重新计算。

2021 年 10 月起, ERP 中 BOM 表已更新准确,财务部门已能独立按照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成本核算相关的业务流程未发生变化。2021 年 10 月起,财务部门已能独立按照新的规范流程进行日常核算, ERP 中成本核算的主要单据已和财务账面保持一致。

注:本案例为力聚热能主板IPO项目